新壽ESG投資型保單上市 理財也能兼具環保 | 最新消息 | 新光人壽 企業永續
新壽ESG投資型保單上市 理財也能兼具環保
2024/04/10
新壽ESG投資型保單上市 理財也能兼具環保
氣候變遷加劇之下,永續發展已獲得全球普遍認同。為了讓國人理財之餘,也能夠兼顧環保,新光人壽將推出ESG投資型保單,落實永續經營概念!
綠色金融來襲 永續債券規模攀升
ESG已蔚為風潮,目前食衣住行育樂皆充斥ESG新生活型態,就連投資也不例外。以債券市場為例,儘管全球宏觀經濟存在不確定性,標準普爾全球信評機構預估,今(2024)年全球永續債券(GSSSB)發行量將高於去年,可望衝破一兆美元,佔債券發行總量的14%,顯示無畏經濟環境變化,綠色金融依然風行全球!
GSSSB債券包含綠色(Green)、社會(Social)、永續發展(Sustainability)、永續發展相關債券(Sustainability-linked)等類型,以綠色債券占比最高。標普資料顯示,GSSSB債券中,超過半數為綠色債券。展望未來,在碳中和、淨零碳排的趨勢之下,綠色債券將持續在GSSSB市場中居主導地位。
新壽台灣首檔ESG投資型保單
綠色債券屬於主題債券的一種,企業發行債券所募得的資金,將專門用於綠色投資計畫,包括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環保科技、發展潔淨能源等等,投資人亦可藉由投資綠色債券參與可持續性發展市場的投資機會,並為地球貢獻心力。
為了讓保戶既能投資,也能夠做環保,新光人壽推出「穩萬利外幣投資連結型年金保險」(以下簡稱穩萬利),為台灣第一檔投資型保單連結ESG境外結構型商品,募集期間4月8日到4月30日,結構型商品是由法國巴黎銀行集團保證,以澳幣計價的綠色債券與連結那斯達克100 ESG指數(NASDAQ-100 ESG Index ®)選擇權組合,投資標的運用期為8年。
年金累積期間,將躉繳保險費扣掉保險費用後,淨投資本金將投入滿期一次給付結構型商品,一方面買進綠色債券,領取固定債息;另一方面將部分債息買進選擇權,支付權利金。保戶持有至投資標的運用期滿且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沒有違約,即可領回淨投資本金及固定配息,若滿足支付紅利配息條件,還可享有額外紅利配息。年金給付期則可以根據自身財務規劃需求,選擇一次給付,或是保證期間10年/15年/20年等分期給付方式。
「穩萬利」為躉繳型商品,費用透明且簡單,繳交保險費時,僅扣除4%的保費費用,沒有額外的保單管理費、部分提領費用、解約費用等其他費用。計價貨幣為澳幣,適合旅遊移民、累積教育基金、儲存退休金等有外幣需求者。
法國巴黎銀行高信評 違約率低
「穩萬利」連結之境外結構型商品,以綠色債券形式發行;綠色債券保證機構-法國巴黎銀行屬於世界級銀行,是法國第一大銀行,資產排行位居全球第九名;截至2024年3月,法國巴黎銀行獲二大信用評等機構-標準普爾A+、穆迪評級Aa3。
「穩萬利」滿期保證金額來源
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違約與否 |
紅利配息條件 |
滿期保證金額 |
|
---|---|---|---|
情境一 | 無違約 | 符合 | 本金+固定配息+紅利配息 |
情境二 | 無違約 | 不符合 | 本金+固定配息 |
情境三 | 違約 | 不論符合或不符合 | 損失本金 |
新光人壽與法國巴黎銀行共同合作 攜手愛環保:「投資贊助植樹計畫」
募集期間新光人壽保戶每投資等值1萬美金,法國巴黎銀行將為投資人在印尼蘇門答臘亞齊地區種植一棵樹木,森林對於地球生物多樣性及豐富性有相當的重要性,它孕育了全球10%的植物物種、12%的哺乳動物物種、16%的爬行動物物種和17%的鳥類物種,然而,該森林正因人類的經濟活動快速消失,透過復育造林以實際行動許下守護環境的承諾。新光人壽攜手法國巴黎銀行實現你的財富期待,也為下一代擘劃一個美麗的地球。
投資標的之風險揭露
▶ 最低收益風險:本商品僅於下列條件均獲滿足之情況下,即(1)持有至到期,並且(2)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未發生違約情事之情形,方可獲得原計價幣別100%之淨投資本金。投資人若選擇於到期日前贖回或出售本商品,投資人將可能損失其投資一部分或全部金額。在最差的狀況下,或發行機構與保證機構發生違約情事,投資人將損失其投資之所有本金及利息。
▶ 投資人提前贖回風險:若投資人選擇提前贖回商品,則必須按照贖回當時的實際市場價格辦理而可能導致本金損失。因此,本商品到期前如申請提前贖回,將導致投資人可領回金額低於原始投資金額(在最壞情形下,領回金額甚至可能為零),或者根本無法進行贖回。
▶ 利率風險:本商品自正式發行後,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Marked to Market Value)將受計價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例如當計價幣別利率上漲時,本商品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下跌,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損及原始投資金額;當計價幣別利率下跌時,本商品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上漲,並有可能高於票面價格而獲得額外收益。亦即投資人在到期日前提前贖回或出售本商品時須承擔利率波動之風險。
▶ 信用風險:本商品之發行機構為BNP Paribas Issuance B.V.,保證機構為法國巴黎銀行。投資人要承擔發行機構及保證機構無法履行有關本商品所負義務之風險(包含但不限於贖回金額及配息)。「信用風險」之評估,應由投資人自行按照商品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信用等級、財務實力及狀況作出評估。本商品如有到期保證保本/保息率,係由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保證,並非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機構)保證。
▶ 匯兌風險:本商品屬於澳幣計價的投資產品。若投資人使用新臺幣或非澳幣之外幣資金轉換來購買本商品,則投資人應注意,當以澳幣收取配息或本金時,其兌換為新臺幣或非澳幣之外幣後實收之金額,可能低於原始投資之本金。
▶ 法律風險:本商品發行之後可能因為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的變動促使對本商品、連結標的或相關衍生性商品的價值和收益造成不利影響。相關機構之監管環境的變化亦可能對本商品產生不利影響。若發行機構確定因任何原因造成其履行在本商品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變成不合法,發行機構得要求計算代理機構對本商品的條款及條件作出的適當調整,該等調整可能對投資人造成不利影響。
注意事項
▶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保險商品簡介係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統一提供,詳細內容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 投資型保險商品之專設帳簿記載投資資產之價值金額不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年金商品於年金給付期間依保險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且本投資型保險非存款商品,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 本商品經新光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新光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投資盈虧之責。保戶必須承擔之投資風險如信用風險、市場價格風險(最大可能損失您全部的保單帳戶價值)、法律風險、匯兌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之風險及其他風險,請詳閱保險商品說明書。
▶ 本保險投資標的為境外結構型商品,須持有至到期日時,始可享有該投資標的發行或保證機構所提供之收益,要保人如中途轉出、贖回或提前解約,均不在其提供收益之範圍,要保人應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及相關費用。要保人於選定該項投資標的前,應確定已充分瞭解其風險與特性。
▶ 本境外結構型商品若有配息金額或到期金額時,新光人壽將按保險單條款所載之計算公式計算而得之金額給付予要保人,但若有稅捐時應先扣除之,相關租稅法令依當時最新規定為準。
▶ 稅法相關規定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租稅法令若有修訂,以當時法令規定為準。
▶ 相關課稅議題,悉依受領本險年金或保單帳戶價值之要保人、受益人或其他應得之人本國法規定辦理。
▶ 為避免因中途解約而承擔投資標的提前贖回之損失,要保人得於保單帳戶價值之20%內申請保險單借款,其借款利率將依新光人壽資金運用、保險特性及市場利率水準訂定之。
▶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新光人壽網站(www.skl.com.tw)查詢。
▶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附加費用或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新光人壽業務員、服務據點(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0-031-115)或網站(網址: www.skl.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 資訊公開說明請查詢新光人壽全球網際網路網址:www.skl.com.tw,或逕至新光人壽全國各分公司電腦查詢、下載。
▶ 本商品之不保事項或除外責任,請要保人詳閱保險商品說明書。
▶ 自連結投資標的交易對手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應於簽約前提供予要保人參考。
▶ 本商品係由新光人壽發行,透過新光人壽業務員通路、新光人壽簽約之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及多元通路招攬銷售,新光人壽保留最終核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本新聞稿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以保險單條款為準。